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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農業(yè)大學08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_跨考網

最后更新時間:2007-12-19 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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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農業(yè)大學2008年接收推免生攻讀

  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辦法

  一、申請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文件第二章十四條的規(guī)定,且獲得所在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70分(100分制)或≥480分(710分制)、六級成績≥60分(100分制)或≥420分(710分制)以上。

  3.具有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公開發(fā)表的科技論文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可優(yōu)先考慮。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二、申請者須提供的材料:

  1.完整、認真填寫的《湖南農業(yè)大學200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湖南農業(yè)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下載)2份;

  2.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需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大學四級或六級英語過級成績單及復印件1份;

  3.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證明,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的、省級招辦加蓋公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1份;

  4.個人陳述1份(用大約2000字介紹申請人思想政治表現情況、本科專業(yè)背景、學習情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對本學科領域的了解和認識);

  5.學術科研成果及各類獲獎證書及復印件。

  三、申請程序及辦法

  1.申請人到湖南農業(yè)大學研招頁面(61.187.55.45/yjsc/yjszs)查閱研究生招生說明及專業(yè)目錄,下載有關表格材料。并于2008年10月8日以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寄(或送)到湖南農業(yè)大學研招辦,過期不再受理申請。郵寄地址:長沙市

芙蓉區(qū)湖南農業(yè)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郵編:410128;電話:0731-4618111。

  2.我校對申請人材料評審后,于2008年10月12日前發(fā)出復試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來我校進行復試,擇優(yōu)錄取。復試由各學院組織實施。

  3.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申請人發(fā)給接收函;取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同學須到原所在學校領取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發(fā)的報名校驗碼,憑校驗碼于10月26日-31日進行網上報名,并到所在學校指定的報名點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11月10日至14日),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者不能被錄取。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被接收為推薦免試生者,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tǒng)考。

  4.我校將于入學前對擬接收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偬峁┑牟牧吓c事實不符或弄虛作假者;

 ?、诮浥鷾诗@得推免資格后,后續(xù)必修課程(含

畢業(yè)論文(設計)、實踐性環(huán)節(jié))成績有一門低于75分或中等(含)以下級別的;

 ?、劢浥鷾诗@得推免資格后,受到紀處分的;

  ④入學前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

  5.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fā)現即取消申請人免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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